网站首页 >律师团队 > 律师团队 >王冠杰(合伙人)

  • 王冠杰(合伙人)

    王冠杰律师,南开大学法律本科, 2008年至今从事律师职业,现为北京中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
    王冠杰律师,曾获2019-2023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,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。

    王冠杰律师执业至今,主要致力于非吸类犯罪、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醉酒型危险件事罪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,主持或参与出版有《刑事辩护学》、北京市律师协会《刑事案件办案操作指引》、《参考案例集》等专著或专业文章。

    王冠杰律师承办的刑事案件主要有:

    1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杨某某贩卖、运输毒品;贩卖、运输毒品2公斤,成功辩护,杨某某作为主犯,使得委托人一审有期徒刑15年

    2、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袁某某贩卖、运输毒品案死刑复核案,贩卖、运输毒品10公斤,成功将案件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

    3、任丘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贺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,涉案金额40余万元,仿冒中国石油汽车养护用品,成功帮助委托人获取无罪判决

    4、为福建南平某贪污受贿案成功辩护,使得案件成功发回重审,为当事人获得了重审的机会;

    5、汤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二审促使法官发回重审,为当事人获得了重审的机会;

    6、尤某某醉酒型危险驾驶罪,体内酒精含量197.7毫克每百毫升,最终促使人民检察院以存疑不起诉,成功无罪辩护;

    7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徐某某合同诈骗罪,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,成功不起诉;

    8、博罗县人民法院黄某某职务侵占罪,涉案金额100余万元,成功无罪辩护;

    9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非吸金额2.7个亿,最后量刑5年有期徒刑;

    10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毛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非吸金额3.1个亿,最后量刑4年有期徒刑;

    11、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非吸金额2000万元,最后量刑1年有期徒刑;

    12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陈某集资诈骗罪,非吸金额6000万元,最后量刑7年有期徒刑;

    13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非吸金额1300万元,最后量刑1年6个月有期徒刑;

    14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全案非吸金额36个亿,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撤回起诉;

    15、内蒙通辽法院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洗钱罪,非吸金额6000余万元,数罪并罚3年缓刑5年。

    16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薛某某诈骗案,诈骗金额15万元,成功辩护,判决薛某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三年。

    17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,成功辩护,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
    18、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某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,成功辩护,为被告人保命,最终结果:判处张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联系方式:

    电话:15300097201

    邮箱:353504395@qq.com